趙少康發聲明「從未毆打女性、也無家暴」 批周玉蔻造謠中傷擬加告誹謗罪

趙少康今(15)日傍晚嚴正駁斥指出,他的臉書及政論節目從未有絲毫涉及威脅證人之事。對於周玉蔻不實指控,將和律師研擬加告誹謗罪。(圖:張柏仲攝)
趙少康今(15)日傍晚嚴正駁斥指出,他的臉書及政論節目從未有絲毫涉及威脅證人之事。對於周玉蔻不實指控,將和律師研擬加告誹謗罪。(圖:張柏仲攝)

針對媒體人周玉蔻當庭指稱趙少康利用臉書、政論節目公開威脅黃裕鈞,趙少康今(15)日傍晚嚴正駁斥指出,他的臉書及政論節目從未有絲毫涉及威脅證人之事。並強調自己並未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在黨內也無其他職位,如何對證人造成壓力?對於周女不實指控,將和律師研擬加告周玉蔻誹謗罪。

趙少康不滿周玉蔻利用民視節目「辣新聞152」及網路媒體稱他拋妻棄子、家暴等語,提民事訴訟要求周玉蔻、民視應除去不實言論及賠償1000萬元。趙少康提出聲明強調,從未毆打過女性,也從來沒有甚麼家暴。周玉蔻所言完全是憑空捏造、造謠中傷。趙少康請法官對周玉蔻從重處罰,才能令其警惕。

聲明全文如下:

趙少康聲明

我再次強調,我從來沒有毆打過女性,也從來沒有什麼家暴。

40年前離婚時,我把內湖的房子轉移給前妻,銀行的存款成立孩子的教育基金,美國的存款17000美金,台灣的存款有 130萬元。

等到孩子開始唸中學,我答應每月負責1000美元,做為孩子教育費用,光是呈給法庭的資料就顯示我至少匯了11萬4千美元。事實總共匯了至少15萬美元。

周玉蔻女士詆毀我家暴前妻、不顧孩子,完全是憑空捏造、造謠中傷,周玉寇口中的證人,有的當庭否認,有的未到庭,顯示周玉寇把自己的話塞到別人嘴中的劣行。

本人請法官對周玉蔻從重處罰,周玉蔻並非初犯,她屢次造謠侮蔑他人,一而再,再而三,習以為常、不知悔悟,她已經是一名惡意毀謗別人的累犯、慣犯,必須重重的處罰,才能令她警惕。

之前周玉蔻侮蔑郭台銘案、馬英九案,都被輕判處罰200萬元,對周玉蔻顯然罰的太輕,對她沒有產生任何警告效果,如果她從中傷侮辱他人獲得比法院處罰更大的有形無形好處,則她仍然會無視法律,我行我素。

懇請法官秉持正義守護神的精神,重罰周玉蔻女士,一定要讓她知道胡亂毀謗是要付出高昂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