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在慢車道!頭份大橋慢跑遭撞 賠償金瞬少430萬

苗栗一間塑膠工廠副廠長曾在頭份大橋上慢跑時,被何姓無照騎士從後方追撞倒地,造成他手腳多處受傷骨折、頭部嚴重受傷,視力、聽力都受損,醫院鑑定勞動能力減少了91%。翁先生怒向對方索賠1372餘萬,不過法院審理認定,他傷後月薪減少幅度不大,只能請求860多萬,但他是違規在機車道上跑步需負擔一半的事故責任,瞬間賠償金砍半少了430萬元。

阿伯直接穿越馬路,造成後方車輛煞車不及,將他撞倒在地。(圖/東森新聞)
阿伯直接穿越馬路,造成後方車輛煞車不及,將他撞倒在地。(圖/東森新聞)

民眾坐在路邊的車裏聊天,卻被眼前的這一幕嚇得大叫。只見一名阿伯沒有走人行道,直接穿越馬路,多輛機車緊急煞車,阿伯還是被撞倒在地。

不管在哪裡,民眾沒有走斑馬線過馬路、沒有走人行道,在馬路上與車爭道,真的危險隨時到。

苗栗頭份大橋2018年9月11號晚上7點,就有民眾在橋上慢跑被後方機車騎士撞倒,手肘擦傷、脛骨骨折、硬腦膜下出血、顱骨骨折,視力、聽力都受損,醫院鑑定勞動力減少91%,索賠1300多萬。

頭份大橋左右都有人行道,法官認為騎士不太可能衝上人行道撞倒跑者。(圖/東森新聞)
頭份大橋左右都有人行道,法官認為騎士不太可能衝上人行道撞倒跑者。(圖/東森新聞)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定他得請求868萬多元,但是他沒有跑在人行道而是在機慢車道上,騎士沒有注意到而發生追撞,過失責任各佔一半,男子被撞倒賠償金瞬間少430萬。

苗栗頭份大橋左右兩側都有人行道,而且高度落差十幾公分,機車不太可能衝上人行道撞倒跑者,法官認定事故地點就在慢車道,跑者也因此違規要負擔過失責任。

晚餐後是很多民眾外出運動時段,苗栗從1月至今,在晚上6到8點就發生13起行人受傷交通事故,導致16人受傷。警方提醒,切勿任意穿越道路或在車道上運動,夜間照明不足,運動也可穿反光配件、背心,提高警示。

苗栗今年晚上6到8點時段已經發生多起意外。(圖/東森新聞)
苗栗今年晚上6到8點時段已經發生多起意外。(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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