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媒營利違法 移民署:加強查察 最高可處100萬

[Newtalk新聞]

近日有媒體報導,有民眾於社群媒體社團發布貼文,指越南籍配偶介紹該國女子來台與國人結婚,並收取介紹費等。移民署表示,跨國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也不可要求期約或報酬,違者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移民署指出,現行法令規定是為健全跨國婚姻媒合環境,以保障結婚當事人權益,以及避免物化女性與商品化婚姻,雖無禁止個人從事跨國婚姻媒合行為,但仍不能要求期約報酬或登載廣告,並已針對此類違法行為加強查察強度,近三年依法裁罰298件。


移民署呼籲,民眾不要輕易聽信社群媒體社團的私人介紹行為,以免日後發生糾紛而投訴無門。


移民署提到,目前合法的婚姻媒合團體有38家,該署並定期辦理教育訓練、服務品質評鑑及業務檢查,以提升服務品質,有需求的民眾可至移民署官網查詢。另為建立民眾對於跨國婚姻媒合的正確觀念,避免不慎觸法遭到重罰,已製作宣導短片等文宣,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以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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