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邊被潑漆超不爽 倒楣路人遭誤認圍毆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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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峯毅/雲林報導】111年11月25日2時25分許,虎尾警分局接獲報稱於建國一村光復路附近,發生潑漆、聚眾鬥毆案件,警方啟動快打部隊於第一時間以優勢警力將毆打路人的蒙姓等6名犯嫌逮捕,偵詢後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將蒙姓等3名男子向院方聲押,其餘3人重金交保。

虎尾警分局表示,蒙姓嫌犯停放於光復路旁之自小客車遭不明人士潑油漆,遇見王姓被害人載朋友至該處準備離開,蒙性嫌犯以為是王姓被害人潑漆,旋遭蒙嫌糾眾圍住,混亂中有人持西瓜刀將被害人砍傷,被害人受傷後自行駕車就醫,警方獲報立即啟動快打警力前往控制現場逮捕滋事份子,並報請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全案於當日已移送雲林地檢署偵查。

虎尾警分局強調,根據刑法第150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呼籲民眾勿以身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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