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法修正 公開透明但刑度有限

軍審法修正 公開透明但刑度有限

軍審法修法三讀通過,到底,對實際審判影響優缺點參半,法界人士普遍認為,好的是回歸一般司法公開透明,消除封閉單位遮掩事實的疑慮;但缺點是即使引用陸海空軍刑法,一般司法的法官不一定重判,對軍隊紀律的影響,有待觀察。 站上備詢台,陸軍"通資處長"羅賢哲少將,為國軍機密背書,說的多有自信,但其實,他自己就是共諜,每次10萬~20萬,出賣台灣的軍事機密,整整四年,最重可以判死刑,他自白換到了輕判也是無期徒刑,未來這樣的重判,恐怕少見,以洩漏國防機密來說,不是軍人身分,依照刑法109條,面臨1年到7年的刑度,如果是軍人,依陸海空軍刑法,最重10年,刑度差很多。 律師認為,從軍事法庭換到一般法庭,就算一樣引用"陸海空軍刑法",還是有差別,律師王志超,拿著步槍跟憲兵對峙,攜械逃亡,戒嚴時期的唯一死刑,已經取消,但按照軍法,平時就要面臨7年以上刑期,戰時刑度加重到10年,如果是一般刑法,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實務上大部份只判刑3年多,取消了軍審制度,會不會影響,軍隊紀律,恐怕還是有待觀察的大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