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武》F-16空戰利器 AIM-120空對空飛彈
記者呂炯昌/綜合報導
空軍一批共28枚AIM-120飛彈彈頭送回美國原廠維修時,由於航運商檢附文件不齊,而引發虛驚。這場烏龍也讓空軍F-16A/B戰機的空戰利器—AIM-120飛彈再度引起軍事迷關注。
最大射程36公里的AIM-7麻雀飛彈為西方國家在1950年代至1990年代間最主要的視距外空戰武器,麻雀飛彈採用半主動雷達導引,發射飛彈的飛機必需持續用雷達去照明目標,增添了在空戰中遭遇敵機攻擊的機率,加上命中率與可靠性不佳,因此越戰期間,許多美軍飛行員在空戰中寧願用射程更短,但較可靠的AIM-9響尾蛇短程空對空飛彈。
由於美國空軍需要一款體積較小、射後不理的中程空對空飛彈,掛載在小如F-16的輕型戰機,或是F-22隱形戰機的內置彈艙內;海軍也須要一款射後不理的中程飛彈,能夠掛載在F/A-18戰機上使用,休斯飛機公司(後來被雷神公司併購)在1981年贏得合約,開始研發新一代中程空對空飛彈,1984年12月F-16戰機首度進行AIM-120試射,1987年12月首度在戰機超音速飛行下試射成功,1988年首批量產型開始交付部隊。
AIM-120先進中程空對空飛彈(AIM-120 Advanced Medium-Range Air-to-Air Missile,縮寫為AMRAAM)採用主動雷達導引,具有射後不理、全天候、超視距作戰(BVR)的能力,具備比以往飛彈更小、更輕的特性,也使得AIM-120能夠掛載於戰機的翼尖武器掛架上。AIM-120最大射程約50公里、最高飛行速度為4馬赫。
AIM-120共有A、B、C、D型種型號,AIM-120A已不再生產,AIM-120C的翼面較小,使得能夠放入F-22的彈艙內。除此之外,雷神公司也發展地對空型,自悍馬車上安裝的5發飛彈架發射AIM-120飛彈成功。
在1991年波灣戰爭中,美軍運交52枚AIM-120飛彈至波斯灣,但是沒有締造實戰紀錄。直到1992年12月27日,一架在伊拉克南方執行禁航區任務的F-16C戰機,以AIM-120飛彈擊落一架伊拉克空軍MiG-25戰機,才首開AIM-120飛彈擊落敵機的紀錄。
隨著解放軍空軍即將獲得獲得俄羅斯出售的R-77(北約代號AA-12)空對空飛彈時,美國也於2000年宣布售台200枚AIM-120飛彈與292個發射架,但這批飛彈需儲存在關島。根據合約內容,如果台海發生戰事,美軍必須在48小時內將AIM-120飛彈運抵台灣。不過隨著解放軍開始接收R-77飛彈,美國於2002年向台灣移交AIM-120飛彈,並於2004年9月開始服役。
空軍F-16A/B型戰機掛載的部分AIM-120飛彈雷達罩曾破裂送美維修,美方起初認為是台灣環境因素造成,要求每枚收取7.3萬美元更換費用。不過,空軍向美方表示,國軍依據美方建議的儲存方式,發現還是有破裂現象,美方決定赴台且免費更換飛彈雷達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