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設施申設太陽能 作物產量要達標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5日電)農委會讓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板以節省用電支出,但是假耕作、真賣電狀況惡化中,已侵害農地農用,農委會表示,以後申請於農業設施上裝太陽能板發電,各種作物生產量將訂標準。
農委會著手與各地方政府會商達成處理共識,針對既成案例及未來新申設案件,都要設作物產量標準。
農委會除要對已取得設置農業資材室可架設太陽能板、附帶發電獲利案例,採作物產量必須達正常產量 7成以上標準,進行審查,不合格限期改正,否則開罰,,再不改正,進而限水或電,甚至可能拆除之外。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指出,未來新申請農業資材室架設太陽能板發電,也要訂出各種作物生產量標準,否則申設案不會通過、不發給許可。
她進一步說明,各地方政府於 4日召開的會議中,多認同必須透光的網室不適合加裝太陽能板,因為會擋住光線照射,不利作物進行光合作用,還有溫室內有部份是透光的作物栽種區,也不適合架設太陽能板。
她也說,若是密閉式溫室、溫室內部份非作物栽種區,可以架設太陽能板發電自用,多餘可售出;但是作物栽種區必須多大,讓作物生產不受架設太陽能板影響,以及資材室的高度、寬度要多少等條件,都會對農業生產產生影響。
她強調,不論是哪一種農業資材室,或種何種作物,未來申請案都必須通過農委會農試所或各區改良場評估、實驗後所訂出的產量標準,相關標準研議,將加速召開會議審定出爐,以利地方政府執法有據。10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