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9/16至10/15受理申請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農委會今天表示,110學年度第1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於16日起受理申請,提醒農漁民於10月15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

農委會說,符合申請條件的農漁民,提出申請後,農委會依學生就讀公立或私立大專校院或高中職給予新台幣4000至1萬3000元不等之就學補助。

農委會補充,申請規定可詳閱「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已併同申請表件,登載在官方網站「https://www.coa.gov.tw」,進入後可依序點選「線上申辦」、「農民福利與救補助」後下載。

關於申辦事宜或有相關疑問,可就近洽詢當地基層農(漁)會。或上農委會網站,點選「便民服務」下的「常見問答集(FAQ)」,再進入「歡迎申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查詢。也可撥打農委會農業諮詢專線02-449-9595詢問。

農委會說,關於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條件有3點:1、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2、學生之父母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3、學生就讀國內大專校院(或高中職),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

農委會也提醒,基於不重複分配有限的社會福利資源原則,也符合其他部會免學費或助學措施時,請農漁民僅得擇一請領。(編輯:方沛清)11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