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南區分署提醒綠色環境給付補申報期將截止 籲請農友及時申報

農糧署南區分署提醒綠色環境給付補申報期將截止,籲請農友及時申報。(記者李嘉祥攝)
農糧署南區分署提醒綠色環境給付補申報期將截止,籲請農友及時申報。(記者李嘉祥攝)

▲農糧署南區分署提醒綠色環境給付補申報期將截止,籲請農友及時申報。(記者李嘉祥攝)

各縣市已開始陸續113年下半年轉或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繳售公糧稻穀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補申報作業,農糧署南區分署長陳立儀提醒今年初尚未完成申報下半年耕作措施的農友,把握時間儘速於當地縣市政府公告時間內至原申報地公所或農會申辦,以維護自身權益。

農糧署南區分署長陳立儀表示,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措施,每年固定於1月受理申報,並鼓勵農友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考量部分農友下半年耕作規劃需求,對於年初未能同時申報2次者,可把握申報地縣市政府公告補申報期,補辦理1次起始日為6月1日以後的耕作措施。

陳立儀指出,為符合不同農友耕作需求,開放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並以符合「當年起始、半個月或十天(一旬)為單位,且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例2月1日至5月31日或3月16日至7月15日)為原則,但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能重疊。另除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只能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以外,契作硬質玉米則可申報跨年度耕作期間(例9月16日至翌年4月15日)。

陳立儀強調,各縣市目前已陸續開始受理補申報作業,提醒嘉義縣市、臺南市及澎湖縣符合申辦資格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請務必把握時間至原申報公所或農會辦理,逾期概不受理。各縣市政府公告受理補申報作業期程如下:嘉義縣、嘉義市及臺南市:6月15日至7月15日。澎湖縣:7月1日至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