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成家戶分類不佳 雲林垃圾量增15%

雲林縣政府環保局今年3月起實施隨車破袋稽查,發現近7成家戶未妥善分類,目前先柔性勸導,若有屢勸不聽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款。環保局23日表示,全縣每天一般垃圾清運量約370公噸,相較於疫情前增加1成5,研判應是疫後垃圾分類鬆懈造成,希望藉由加強分類減少垃圾量。

今年3月起,縣環保局聯合各鄉鎮市清潔隊展開家戶垃圾隨車破袋檢查,目的在強化垃圾分類管理、提升資源回收率,並結合多項環保政策,實現垃圾減量及資源有效再利用的目標,希望透過直接檢查家戶垃圾分類情況,即時發現與糾正分類不當行為,確保可回收物品不會被浪費,將有效資源最大化再利用。

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目前已對16鄉鎮市實施垃圾破袋檢查,共抽查1481袋家戶垃圾,其中含有1項以上資源回收物或廚餘共有1017袋,顯示近7成家戶並未落實垃圾分類;含有3項以上資源回收物共265袋,以紙容器最多占應回收物38.1%;其次為廚餘占28.4%;第3為塑膠容器占14.3%。

張喬維說,目前雲林縣每天一般垃圾清運量,相較於疫情前增加約1成5,原因可能在於疫情期間外賣、外帶餐飲增多,且大家忙於防疫,垃圾分類有所鬆懈,造成疫後很多人持續鬆懈。對於未正確分類的家戶,現場稽查人員會立即糾正,並發放分類文宣、多國語言分類海報,協助民眾及外籍人士垃圾分類。

環保局指出,將持續加強垃圾減量及分類宣導,若民眾未依規定丟棄垃圾,會先柔性勸導,對於屢次未按規定垃圾分類的家戶,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並可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