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簡便職災加保 職安有保障

為因應多元工作型態勞動市場趨勢,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受雇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或實際從事勞動人員,可以透過網路、便利商店事務機或至各地職業工會以簡便加保方式,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在不幸遭遇職災後也能獲得保障。

勞動部表示,依災保法第10條及其相關規定,如建築工地工頭臨時雇用者或如未加入職業工會的外送員等,可以透過雇主或本人透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所設網站、便利超商多媒體事務機等簡便方式,辦理參加職災保險。勞動部說明,從事多份工作的斜槓工作者,不論原屬受雇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或是職業工會會員,若另外從事的工作勞動關係符合災保法第10條規定,皆可加保,日後若遭遇職業傷病保險事故,都可獲得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權益。

但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特別加保的月投保薪資,投保單位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應按其月薪資總額,向勞保局,投保薪資等級共分為基本工資、3萬300元、3萬4800元、4萬100元及4萬5800元等5級。投保人(自然人雇主、受領勞務者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應按勞工實際月薪資總額規定申報,且特別加保保險費率採單一費率,目前為0.2%。

勞動部提醒,截至2024年8月底止,透過災保法第10條規定的簡便管道加保者,已逾18萬人次。從事多份工作的勞工朋友,在辛勤投入職場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參加災保,以確保斜槓工作職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