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醫途中死算凶宅? 屏市區宅598萬降至396萬未售出
屏東縣 / 鍾孟翰 王美雅 林煜哲 報導
這樣也算凶宅嗎?屏東市體育館附近,有一間房子,住戶在送醫途中急救無效死亡,這間房,從原本的598萬,賣到剩396萬,到現在還沒售出,房仲表示,雖然住戶是在送醫途中去世,但仍可認定是凶宅,以房仲的立場,會誠實告知凶宅資訊,避免引發爭端,這也不少網友熱烈討論,到底凶宅的定義是什麼?透過我們報導,帶您來了解。
位在屏東市中心,這一間要出售的屋子,走進裡面,屬於長型結構,相當寬敞地坪49坪,總共有四間房間,廚房客廳和一套衛浴,周邊房價一坪20萬,但這間房開價598萬元,一年多來掉到剩396萬還沒賣出,原因是原先的住戶吸毒,在送醫途中急救無效死亡,所以被認定這是凶宅,當事案件房仲陳啟禮VS.記者說:「來看的人都認為說它是凶宅,所以要殺價對對對,所以我開這價錢已經是最低了,可是他們還是要殺。」
當事房仲說,基於誠信原則,都會告知買方避免日後爭端,但不少民眾有疑問,送醫途中死亡也算凶宅嗎,民眾說:「門外面應該就不太算了吧。」,民眾說:「為什麼它會算凶宅,他只是突然出來死掉而已。」,凶宅定義是什麼,從風水或從房仲的角度,解釋各有不同,民俗專家大千老師說:「用人工來殺害自己生命的方式,死在房子裡面那才算是標準的凶宅。」
風水學來說,人工加工方式在屋中過世,才會定義為凶宅,不過房仲更嚴謹的認定,就是,若行為意念是在房子裡面產生,就會被法院認定是凶宅,屏東不動產仲介公會榮譽理事長楊信華說:「意念是在那個房子那邊產生,也在那邊施予這個行為,所以通常是因為這樣而死掉,會被認定那戶是凶宅。」,這間房雖然鄰近屏東體育館,附近有百貨跟公園地理位置不錯,但房仲也說,房價不高還有一個原因,是這裡屬老舊社區巷弄狹窄,交通考量也是除了凶宅之外,讓看屋民眾沒有很快下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