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費欠費補繳 高公局:6月前補繳免罰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至今5個多月,交通部高公局今(9)日表示,用路人通行費經掛號通知仍有部份尚未補繳,考量因計程收費是收費制度重大變革,部份用路人尚不熟悉ETC繳費方式,故高公局再予提醒未繳費用路人儘速繳費,並就1月到6月份欠費逾雙掛號補繳期者,予以勸導,不開單舉發。

高公局表示,未繳費用路人應儘速繳費,針對1月到6月份欠費逾雙掛號補繳期者,予以勸導,不開單舉發。但是,相關通行欠費民眾仍需繳交,對欠費仍未補繳者,在累計一定金額後仍會依法強制執行。高公局提醒,本項權宜措施到6月30日止,7月1日以後通行國道,若經平信、雙掛號通知仍未繳交者,將依規定處罰。

此外,針對1月份上半月欠費未補繳用路人,高公局已要求遠通在5月初再補寄1次平信通知提醒繳費。高公局呼籲,雖用路人未申辦eTag或eTag未儲值也可行駛國道,但容易發生忘記自動繳費,甚至在平信、雙掛號通知後也未繳費,將衍生逾期未繳費的欠費罰單等不便情形。

高公局強調,通行費依規費法採取預儲方式規劃,鼓勵非eTag用戶申辦eTag,於通行後自動化扣款繳費,免除事後補繳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