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酒駕再犯 酒精鎖吹過才能發動車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
我國祭出「酒駕零容忍」政策,不僅提高酒駕罰則,也從國外引進「酒精鎖」機制,安裝在汽機車上,吹氣經檢測沒有酒精濃度才能發動車輛,新制已於今年3月起上路,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希望從源頭管理,讓喝酒的人不能開車,也產生嚇阻作用。
林佳龍14日視察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酒精鎖)辦理情形,現場測試酒精鎖功能,經過酒精鎖檢測過關,才能發動車輛,如果駕車前有喝酒,酒精鎖感應裝置偵測到酒精濃度,就會亮起紅燈,車輛即鎖定且無法發動。
交通部指出,配合3月1日公布施行處罰條例第35條之1酒精鎖規定,已完成研訂配套子法「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安裝及管理辦法」,於同日施行,接受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後,重新考領駕駛執照者,於取得駕駛執照1年內,須駕駛裝有酒精鎖的汽車或機車。
若駕駛人不依規定駕駛或使用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汽車者,可處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酒精鎖由他人代為使用解鎖者,處罰行為人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
林佳龍表示,去年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今年3月1日起,酒駕肇事遭吊銷駕照者,重新考照後除了受酒駕防制教育、酒癮治療,也強制加裝酒精鎖,目前透過與廠商合作,鼓勵生產提供未來使用,截至目前已有6人,如果要上路必須要通過酒精鎖,汽機車都有。
他說,酒精鎖在全世界經驗已有20年,有非常多數據參考,台灣推動酒精鎖,希望透過除了監理面、醫療面,也能從執法面落實「酒駕零容忍」,從源頭管理,讓喝酒的人不能開車,技術上可行,市場推廣上供應商也正與汽車行簽約合作,未來在全國提供服務。
至於酒精鎖價格,林佳龍說,初步了解汽車為6萬元,若未來數量再增加,價格可望再壓低,行政部門如期推動修法,推動酒精鎖絕不是推銷,而是希望產生教育與嚇阻作用,不酒駕開車,自然就用不到。
交通部表示,酒駕零容忍近年已普獲社會認同,酒駕肇事件數逐年減少,依據警政署統計,取締件數由108年7月8546件持續下降至109年2月6594件、降幅達22.8%;移送法辦件數從108年7月的4854件,下降至今年2月3994件,降幅達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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