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修法 未繳罰鍰可驗車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2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一讀審查通過「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未繳清交通罰鍰前,也可以辦理車輛檢驗。

交通部路政司說,這項條文是放寬驗車規定,讓駕駛在還未繳清罰款前,也可以驗車。

不過,有關車輛過戶、停駛、復駛、繳交牌照、註銷牌照、換發牌照或駕駛執照前,仍應繳清還未結案的罰鍰。10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