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缺教育功能 交部研擬道路交通法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0日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實施近半世紀,經歷過31次修正,交通部認為缺乏教育功能,已著手研擬「道路交通法」替代,著重以教代罰。

交通部次長祁文中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調處罰,雖另訂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但道安規則只是子法,涵蓋層面不足,在母法中難彰顯安全的重要性,有檢討必要。他以酒駕為例,多次加重罰則、提高罰鍰仍難遏止,有必要從增加酒駕者責任及多元矯治著手。

祁文中說,研擬中的「道路交通法」會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融入,也會有罰則,但重點是以教代罰,將是完整的交通專法,再依專法訂定與交通安全相關的法規。

祁文中表示,「道路交通法」仍在研擬階段,還要透過專家學者共同討論,才會提出完整草案。

根據交通部研擬「道路交通法」的方向,強調教導用路人正確的通行方法,規範使用道路權利義務,並積極建立管理駕駛人制度,使民眾自動守法,促進交通安全。

依交通部資料,「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民國57年5月1日實施至今已50年,至今共修正31次,最近一次是去年11月16日。10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