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時代來了?交通8違規「今起不開放檢舉」 記點限縮警方攔檢取締

生活中心/林昀萱報導

8項「交通微罪」今起不再開放民眾檢舉,包括併排臨停。(圖/資料照)
8項「交通微罪」今起不再開放民眾檢舉,包括併排臨停。(圖/資料照)

檢舉達人注意了!立法院在今年5月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中有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相關修正條文自今(30)日開始施行。

我國交通違規檢舉規則在各方壓力下「3年4改」,2022年先限縮檢舉為46項,惹得路權人士不滿;2023年趕緊放寬到59項,同時並增加記點處罰;但職業駕駛又說衝擊生計,讓交通部將多項違規定義成「微罪」,改為限縮檢舉、不記點,引發不小民怨後。最終才開放「微罪」裡5項違規讓民眾檢舉,但同樣會嚴重影響他人及交通安全的8項違規仍不能檢舉,新制從6月30日0時實施。不開放民眾檢舉的8項「交通微罪」如下:

1.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2.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3.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4.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

5.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

6.併排臨時停車。

7.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停車。

8.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違規記點則限縮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示意圖/資料照)
違規記點則限縮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示意圖/資料照)

不過三讀條文也以攸關行人安全、機車駕駛生命安全、保障身障權益為由,保留「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汽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汽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以及「汽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等項目,仍開放民眾檢舉。另外,三讀條文也明定,違規記點則限縮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並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一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兩次可抵扣4點。

新制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直呼「大違停時代來了,準備好了嗎」、「違停最大」、「等警察來違停的都不知道走多久了」、「警察要開始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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