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掏空百億!辜仲諒「中信國寶弊案」無罪...朱國榮棄保判16年通緝中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遭控掏空中信集團3億美金(約新台幣96.4億元),涉嫌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同案被告為棄保潛逃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遭控內線交易、炒作龍邦股票等弊案。最高法院今(12)日駁回檢方上訴,辜仲諒獲判無罪;朱國榮判16年定讞。

辜仲諒百億掏空案與2006年「紅火案」有關,被視為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熄燈前代表作」。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辜仲諒等人確定在「中信國寶弊案」中無罪,不過朱國榮、林桂馨有罪定讞。

民事方面,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當時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辜仲諒等人給付1億1755萬元,過去皆判免賠,今亦確定辜等人免賠。

回顧本案,由現已裁撤之特偵組2016年10月起訴,檢方認為中信金前董事長辜濓松、前副董辜仲諒父子自2004年至2007年將約百億中信金資產轉匯到境外公司;辜濓松因2012年過世不起訴。

檢方同時指控,中信壽併購台壽保時,以國寶集團台北市亞洲廣場大樓2樓房產,承作擔保放款,辜仲諒涉嫌指示屬下助朱國榮獲利近10億元,讓朱同意併購案;朱國榮另與好友兼秘書林桂馨,趁併購期間炒作龍邦股票,且以內線交易買賣台壽保股票,獲利2.41億元。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辜仲諒無罪,其餘一票辜家、中信金相關人員亦無罪;涉炒股之朱國榮重判12年4個月,並沒收犯罪所得1億5707萬餘元,林桂馨也被判刑3年8個月。

高等法院二審一樣認定辜仲諒等人無罪;朱國榮、林桂馨被加重,分別為16年及10年;朱國榮於本案判決出爐後,便偷渡出境,潛逃海外,目前為通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