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之遺產總額上限提高為3500萬元

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自今年一月一日起,被繼承人遺產總額在新臺幣(下同)三千五百萬元以下,遺產及扣除額項目單純且檢齊證明文件者,各地區國稅局已提供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服務,由代收國稅局收件、核定及發證,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今(卅一)日說明,財政部已於一一二年十二月廿六日以台財稅字第11200696380號令修正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將各地區國稅局受理跨局申報案件之遺產總額上限,由三千萬元提高為三千五百萬元。

該局表示,為方便民眾需要,遺產稅收件櫃檯及該局全球資訊網可以索取或下載「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檢核表」,針對適用及不適用跨局申辦之對象、條件及應檢附文件,逐一列表說明,方便民眾申辦。

該局貼心提醒,民眾如有遺產稅申報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八○○○○○三二一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