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炒作 國內碳權交易排除自然人

台灣碳權交易所將在7日開幕,兼任碳交所的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表示,碳交所開幕後,將朝「國內碳權交易」、「國外碳權買賣」及「碳諮詢」等3大方向營運,今年底前可望先啟動碳諮詢、國外碳權商品也將上架。

因應2050年要達成淨零排放目標,由證交所出資6億元、行政院國發基金出資4億元,在高雄設立碳交所總部。碳交所表示,高雄市占台灣總碳排放的20%,列管高碳排的企業更高達90家,涵蓋石化、鋼鐵等,因此碳交所總部設在高雄,宣示帶領高雄產業朝淨零轉型的使命。

環保署說,碳交易子法年底將陸續公告,國內碳權交易預計明年上半年上路。值得注意的是,為避免碳權成為炒作及哄抬價格碳價的工具,僅有法定抵換需求者,才可至碳交所購買國內碳權抵換,自然人無法進入市場。

韓國很早就依據《韓國排放權交易法》定義碳權為商品,採取「總量管制與交易」,建立碳權交易平台,指定韓國交易所為碳交所,2015年啟動強制性碳交易平台,並逐年減少免費核配量,如果沒有達標,就要課稅,反之如果實施減碳,多的碳權就可以到交易所進行買賣,以此方式推動企業更快減碳。

日本去年委託東證所碳權交易平台試營運,今年確定要開始交易,日本最初並非採總量管制,現在也要過度到「強制排放權交易制度(ETS)」。

新加坡氣候影響力交易所是以國際碳權買賣為主,目前區分為三大交易平台分別是「項目巿場」、「大型碳權拍賣」、以及「現貨交易」等。不少國內廠商已參與新加坡的項目式平台,例如奇美購入的1萬噸碳權,即為柬埔寨、秘魯森林保育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