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檢疫放寬 下月起大型集會 全程仍須戴口罩

記者黃宇秀/臺北報導

考量全球疫情自今年1月中旬達高峰後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日宣布,3月1日起,恢復低/中低風險國家/地區可入境人士來臺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恢復非本國籍人士,有條件入境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仍須全程戴口罩。

中低風險國家商務客 縮短檢疫期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針對中低風險國家商務客縮短檢疫期,仍須符合「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各項申請條件,包括係指揮中心宣布可入境之人士;申請來臺停留天數小於3個月;來臺從事商務活動,且經在臺合法立案公司提具來臺相關證明文件之商務人士;出發地為指揮中心公告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且登機前14天無其他國家/地區旅遊史。

考量臺灣疫情穩定,且醫療量能仍有餘裕,3月1日起,除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醫療需求外,非本國籍者開放有條件來臺就醫,但須符合條件始得入境,包含持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大陸人士),均可入境;無居留證的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外,可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持續實施邊境風險嚴管 確保安全

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將持續實施邊境風險嚴管,非本國籍人士搭機入境臺灣或需經臺灣機場轉機者,均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前3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後,始可搭機來臺。入境臺灣旅客應事前安排檢疫居所(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且須於「入境檢疫系統」完成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符合相關規定。

陳時中強調,考量各國陸續傳出變異病毒株,為避免因辦理大型活動造成社區傳播風險,3月1日起,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期間,仍應全程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未戴口罩或任意飲食,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違反義務行為地的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隨著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日宣布,3月1日起,調整多項邊境檢疫政策。(桃園國際機場提供)

為避免因辦理大型活動造成社區傳播風險,3月1日起,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期間,仍應全程戴口罩。(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