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桃園連署站又涉不法 桃園地院裁定3涉案人收押禁見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桃園地區連署站又有人涉嫌花錢買個資,以每人新台幣200元進行連署等不法事件。桃園地方法院今天裁定2人涉嫌偽造連署書、1人涉嫌對連署人賄選,共3人收押、禁見。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桃園地品連署站又有人涉不法,桃園法院28日裁定3涉案人收押禁見。圖為桃園地方法院。(中央社資料照)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桃園地品連署站又有人涉不法,桃園法院28日裁定3涉案人收押禁見。圖為桃園地方法院。(中央社資料照)

郭台銘力拚連署,桃園地區連署站卻有人涉嫌花錢買個資,桃園地方法院日前收押涉案的前議員助理、某寺廟江姓董事長及2名女樁腳。桃園地檢署昨天分案追查偽造連署書、對連署人賄選案,今天再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3人。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李姓、黃姓被告對於涉嫌偽造連署書坦承犯行,並有共犯、遭冒用身分的證人等陳述,以及手機內容照片、監視器截圖、身分證件、連署書等可查,足認2人涉犯偽造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重大。

桃園地院指出,由於2人對於受到何人指示、如何索取證件加以影印、如何填寫連署書等情節說詞不同,且與其他共犯陳述也有不同,加上本案尚有共犯未到案,考量2人在本案犯行是基於主導地位,且一度有逃亡行為,因此均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地院並表示,1名趙姓男子則涉嫌妨害選舉,趙男經訊問後,坦承收受現金新台幣5萬元及連署書,以每人200元的方式進行連署,且坦承有交付現金及空白連署書給他人等,並委託他人尋找連署人。趙男犯行明確,且有扣案行事曆、通信軟體LINE對話紀錄等為證,並有多名證人證述只要1人連署即可獲得200元等,足認趙男涉犯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行求、期約、交付賄賂,而使人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犯行的犯罪嫌疑重大。

桃園地院表示,本件尚有其他共犯及相關證人未到案,到案證人對連署可否獲得金錢對價和獲得多少對價等重要事項,與趙男供詞有不相符合之處,可認定趙男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桃園地院指出,趙男在住處被搜索時,有撕毀丟棄行事曆(其內載有連署人姓名、數量及金額)的情形,因此認定有湮滅證據行為,為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認定有羈押必要性,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