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未竟之業 成功經改靠政改

旺報【記者黃淑嫆╱綜合報導】 著有《中國必須贏》、《中國經濟大突圍》等書的評論家鄧聿文21日撰文指出,法治為核心、發揮市場決定作用、中國式的分權和制衡體制、黨內民主與社會民主的結合這幾大改革方針,是鄧小平想解決但未能來得及解決而留給其繼承者的未竟之業。 鄧聿文在大公網撰文表示,經濟改革沒有政治改革做依託,是不可能徹底的,從中國的情況看,越往後,經濟改革受政治的羈絆越大。 鄧聿文進一步說,一些經濟改革舉措從形式而言屬於經濟改革,但就其所起作用及內容而言,卻是不折不扣的政治改革;所以,經濟改革要成功,必然觸及政治改革,要政治改革做保障。 就當下大陸國情而言,要推進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法治必須先行;在法制建設方面,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雖已初步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但有法並不等於就是一個法治國家。 鄧聿文指出,在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以及法律本身的公正性等問題方面,大陸還存在很大缺陷,就是在有法可依上,也存在法律不健全的問題,而這也是今天中國特權盛行,大小「周永康們」不斷出現的原因。而法治的要處在於法律之上沒有黨派、政權和特殊公民;大陸是一黨執政的國家,不是多黨制國家,也不實行西方式的三權分立,但這並不等於說大陸不需要分權和制衡。 而中國特色的分權和制衡機制,就是在完善黨內民主的基礎上,將黨委變成決策機構、政府變成執行機構、人大變成監督機構、政協變成建言機構的分權和制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