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案「台塑前高層」楊兆麟交保 法官令交出護照、台胞證正本

首次上稿:7/18 16:48

更新時間:7/18 19:29(更新桃院裁定理由)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同案被告包含主導重劃案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他4日以1000萬元交保,不過檢方抗告成功,12日重開羈押庭,法院仍以1000萬元交保。檢方再度抗告後,高等法院昨(17)日撤銷發回。桃園地院今(18)下午裁定1500萬元交保,並交付護照及台胞證正本。檢方將研議是否抗告。

高齡90歲的楊兆麟,桃園地院12日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台塑企業也發布聲明,強調該案疑涉及該企業退休人員,經瞭解與台塑企業完全無關。值得一提的是,楊兆麟其中一名律師,是新竹市前副市長蔡麗清。

桃園地院12日原裁定楊兆麟以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且於本件偵查期間,楊兆麟及其辯護人除彼此間外,均不得與其他任何第三人直接或間接討論,亦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中相關內容,或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與本案聲請書所載之涉嫌共犯或證人接觸。檢方提起抗告。

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楊兆麟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及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惟依卷內事證,被告除有逃亡之虞外,是否如原裁定所認並無串證及滅證之虞?又原裁定所附命被告楊兆麟遵守條件中,將辯護人納入規範對象,亦有不當;另依其涉案情節及個人背景環境,原審諭知新台1,000 萬元具保金額是否相當而符合比例原則?亦非無疑。

高等法院昨裁定,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爰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裁。桃園地院今下午再度開羈押庭,裁定楊兆麟以1500萬元交保。對於本次交保,檢方將再研議是否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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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鄭文燦案「台塑前高層」楊兆麟交保 法官令交出護照、台胞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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