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以1200萬交保 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

面對記者提問,一語不發,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表情嚴肅,直接上車離開桃園地院。鄭文燦疑似在桃園市長任內捲入土地弊案,桃園地院9日二次開羈押庭,經過4小時庭訊,最後裁定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

鄭文燦首次獲5百萬元交保,這次再補7百萬元,大約20分鐘內,就籌出錢由律師完成辦保。

而鄭文燦在庭上強調,牽扯的500萬元並非收賄,是因為資金不足跟台塑借500萬元;而地院法官認定沒有羈押必要的理由為同案被告在押,而且鄭文燦卸任市長已久,羈押原因並非不得以其他強制處分替代。

檢察官認定院方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抗告,離開地院時,沒有多做回應。行政院長卓榮泰則表示,任何人涉及不法都應該全面偵辦,也希望司法事件能夠儘早釐清。

卓榮泰說道,「不論黨派、不論何人,只要涉及不法都應該全面地偵辦,這個是政府基本的態度。」

而面對鄭文燦再度獲得交保,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回應,黨有嚴謹廉政體制,尊重司法調查。

林右昌表示,「民進黨有非常嚴謹的廉政體制,本案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的程序,我們尊重司法調查。」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則表示,「鄭文燦作為嫌疑人,在外面任何1分鐘都有可能有串供的可能性。」

至於被解讀鄭文燦調查是派系鬥爭,可能衝擊綠營2026布局;林右昌回應,現在陰謀論很多,大可不必,不管哪個案件都會照既有機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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