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早知檢調偵辦內容」被收押 律師:不能先沙盤推演喔?

政治中心/林昀萱報導

法院指出,鄭文燦因有串證疑慮當庭收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法院指出,鄭文燦因有串證疑慮當庭收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涉收賄500萬元,檢辯6天以來3度攻防戰,鄭文燦的交保金從一開始的500萬加保到1200萬,昨(11)日法院指出鄭文燦開庭前就先用Line串證,因此做出當庭收押禁見的裁定。對此,律師林智群不滿表示:「都花大錢請了三個律師了,其中還有法官退下來的,律師們不會沙盤推演喔?」

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為華亞園區土地開發案收受業者500萬元賄賂,遭檢察官聲押禁見2度遭法院駁回,經高院發回更審,桃園地院昨日再次展開第3輪羈押庭,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直接送進看守所。法院認為鄭文燦涉犯貪污重罪,是最輕本刑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重罪,有逃亡串證滅證的可能性,且被告具有相當之政商人脈及資歷,具有更高之逃匿能力,被告又否認犯行,而有躲避罪責之動機,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

另外,更發現鄭文燦,曾經在113年7月5日,應訊前的當天上午,用LINE通訊軟體傳送訊息予其秘書,其訊息內容與被告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可見被告於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察官之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並在應訊前將所擬答辯方向傳送給施姓秘書,顯見確實有串證之疑慮。

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曬出法院聲明表示:「法務部應徹查究竟是誰洩的密!」林智群律師在臉書表示,「黃國昌果然一點實務經驗也沒有,才會大驚小怪。」他認為,鄭文燦的案子7年來檢察官已經偵辦3次,前面兩次都以證據不足簽結,鄭文燦之前應該也被找去地檢署問過,怎麼會不知道檢察官偵辦方向?「再者,業內都知道,地檢署偵查不公開根本就是笑話,媒體都可以拿到一堆資訊寫成新聞,看新聞就知道檢察官偵辦方向了。如果不看媒體,看黃國昌直播連連看,也可以知道一些訊息。最後,都花大錢請了三個律師了,其中還有法官退下來的,律師們不會沙盤推演喔?黃國昌開庭前都沒做準備,開庭時還不專心看網路直播,就以為其他律師都跟他一樣不稱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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