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牙痛就打119 苗栗消防局今年已開罰5件

苗栗消防局平均每年出勤案件數約2.5萬件。(圖/苗栗消防局提供)
苗栗消防局平均每年出勤案件數約2.5萬件。(圖/苗栗消防局提供)

[周刊王CTWANT] 根據苗栗縣消防局統計,近3年救護出勤數平均每年2.5萬件,並有逐年攀升的趨勢,但卻有民眾牙痛、酒醉就打119,形成濫用醫療資源現象,今年頭份市有名男子疑似酒醉,2分鐘內連打5通119,被依法開罰1萬元;無獨有偶,另名造橋鄉男子也因酒醉,2周濫叫救護車17次,收費3200元。

本報今年3月揭露苗縣消防救災救護情況,據苗栗消防局統計,近3年全年度救護出勤數,2021年出勤數為2萬4207件、2022年2萬5893件、2023年2萬6989件,平均每年約2萬5696件,救護出勤數前3名依序為頭份市、竹南鎮、苗栗市。

苗栗消防局也粗算,全縣平均每小時發生4件大小案件,以緊急救護疾病與車禍最多,也因線上救護車僅有27輛,平均每個鄉鎮市只有1.5輛,加上苗栗幅員遼闊,每趟救護車出勤,需要至少2名消防人員,每趟出勤時間少至40分鐘、多則將近2小時,因此出勤量增加,讓消防人員工作更加艱辛。

民眾濫用救護車時有所聞,縣議會近日舉行定期會,縣議員徐筱菁引述本報報導,在總質詢時,關心縣內濫用醫療資源的亂象,也建議消防局加強宣導民眾使用救護車的正確觀念,並走入校園從小建立正確觀念。

縣議員徐筱菁。(圖/摘自議會直播)
縣議員徐筱菁。(圖/摘自議會直播)

消防局長匡夢麟表示,些特例民眾會因肚子痛、頭痛、牙痛等情況濫用救護車,縣府為此有設立自治條例,並訂定「苗栗縣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站在救護人員立場,只要接獲119報案,通常會擔心民眾真的有緊急狀況,而趕赴現場,因此呼籲民眾非急用,不要濫用救護資源,以免耽誤到真正需要使用的人。

消防局統計,今年有5件亂打119案例,其中,頭份市有男子因為酒醉,2分鐘內無故狂打5通,消防局追查通話來源,會同警方到場依消防法開罰1萬元;另個案例是通霄鎮5歲男童,利用家長手機報案發生火災,消防局循線查出是男童電話,最後派員到家中請家長告誡男童。

縣議員徐筱菁引述本報報導總質詢。(圖/徐筱菁提供)
縣議員徐筱菁引述本報報導總質詢。(圖/徐筱菁提供)

而造橋鄉也有名男子酒醉,6天內分別以肚子痛、肢體無力等原因,使用119救護車達10次,消防局依「苗栗縣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收費1600元,男子事後仍屢勸不聽,持續濫用救護車,1周內送醫9次,再開罰1600元;同樣在苑裡鎮也有酒醉男子,2天內使用救護車3次,最後開罰1600元。

徐筱菁則認為濫用救護車的案件不少,但只有開罰5件。匡夢麟表示,濫用救護車的判定不易,因為民眾可能會辯稱原本又急病,但送到醫院後就好很多,這部分較難舉證,開罰上有難度,而是否收費與開罰是依據醫院檢傷程度,宣導部分,消防局會要求每個大隊,定期定時前往國中小學、高中、社區與工廠加強宣導,以建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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