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 男聲請不行國民參審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底酒駕釀1死(圖/NOWnews資料照,翻攝畫面)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底酒駕釀1死(圖/NOWnews資料照,翻攝畫面)

[NOWnews今日新聞]台北地院首件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22歲男子李佳修酒駕飆車撞死人事件,今(11)日下午召開調查庭。因李男不想給國民法官審案,透過辯護律師聲請轉換為一般職業法官審理。但死者媽媽告訴法官,不希望被告說不要就不要,希望由國民給予公正的審判。法官庭末諭知將於評議後做出裁定。

李佳修的辯護律師開庭時主張,國民法官制度採用起訴狀一本主義,但全案從偵查到起訴,所有資料都外流,恐影響國民法官的心證,依法聲請轉換;另從檢方提供的資訊挑出一些爭執項目,包括:是否超速、是否符合自首或減刑及緩刑的適用等。

公訴檢察官主張,酒駕是大家關心的議題,假如有國民參與及量刑,有助於案件更貼近人民的感受,且酒駕案件不複雜,而且選任時,辯護方可踢除有疑慮的候選國民法官人選,更要對國民的素質及制度有信心。

死者家屬委任的告訴代理人游敏傑律師表示,李佳修之前已經有聲請書進來,希望不要適用國民法官制度,家屬聽到後先是哭,再來就是表明,希望能夠繼續適用國民法官參與審理。

游說,家屬不管有無和解、不在乎賠償金額,比較在乎是否能適用國民法官程序,不因認罪就可獲得輕判,逃避國民法官的適用。

▲被害人家屬的告訴代理人游敏傑律師(圖/記者潘千詩攝,2023.04.11)
▲被害人家屬的告訴代理人游敏傑律師(圖/記者潘千詩攝,2023.04.11)

檢方指控,2022年11月14日凌晨4時許,李佳修酒駕行經行政院旁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因煞車不及撞翻前車,造成前車駕駛王男枉死。警方到場後,李男還襲警、奪槍,最後遭警開2槍制伏。其他友人見狀非但不畏懼,反而更激動,連記者也遭推打傷。

檢方依酒駕致人於死、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妨害公務等罪將李男起訴,且因本案符合《國民法官法》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成為台北院檢首起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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