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開職業病門診單 放寬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今天表示,放寬可開具職業病門診單醫師的門檻。除了診所外,只要具有地區醫院專科醫師資格者,或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就可以開具職業病門診單。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三月十八日修正「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及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院專科醫師開具職業病門診單辦法」,將教學醫院刪除,放寬地區醫院專科醫師也可開具職業病門診單。 勞動保險司科長吳依婷解釋,像是東部或離島地區,並沒有符合教學醫院以及地區醫院的標準的醫院,讓當地民眾必須跑到其他縣市,才能開具職業病門診單。 吳依婷說,修正過後,除了診所之外,只要具有地區醫院專科醫師資格者,或是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就可以開具職業病門診單。 吳依婷表示,只要被保險人符合職業病的資格,並持有職業病門診單,部分負擔的醫療費用將由勞保支付。 根據勞動部統計,近五年來平均每年有一百八十人開立職業病門診單,職業病部分以肩頸、手、背和下背痛為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