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 賴清德:修正配套法規符合程序正義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針對大法官釋憲指出,王信福等37人聲請審查死刑相關規定的合憲性,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20)日表示,賴清德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完善。

賴清德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圖/行政院)
賴清德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圖/行政院)

郭雅慧說明,我國迄今未廢除死刑,這次憲法法庭的判決認為,針對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因此死刑制度合憲,但要求應有嚴謹的配套程序,這是台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

郭雅慧進一步說明,賴清德總統理解台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體國人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並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我國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更符合人權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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