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軍審制度?國防部:各方意見還在討論

自2013年軍事審判法修正後,台灣目前平時並無軍審制度,在職軍人犯罪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但今年起1年期義務役復徵,軍法案件可能增加,再加上冗長的訴訟也難遏阻犯罪、影響部隊官兵的管理與士氣。近期立法院法制局提出報告,認為軍法案件速審速決可改依「軍審法」追訴處罰,也引發立委關切。

監察院調查研究曾指出,軍事審判法修正後,司法機關因案量負荷重,致訴訟時程較長,再加上不熟悉國防事務,對於軍事管理行為之認知有所落差,導致量刑結果無法應對軍隊現況,達到懲處與嚇阻的效能,凸顯改制後的軍事審判制度仍有精進之空間。

民進黨立委陳俊宇今(24)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提到,國防部3月時舉辦「軍事審判之過去、現在與轉型」學術論壇,會中建議未來可「「設置軍事行政訴訟庭」、「恢復軍事檢察」、「軍法官參審軍法案件」及「恢復軍事審判1至2個審級」,詢問這些是否是國防部的主張。

國防部長邱國正回應,研討會的用意是讓大家未來改進的方向一致,讓軍方對於審判方式的期望,及司法機關對於目前現況的困難做說明,以利後續的合作。

至於司法機關是否能對部隊案件做適切的處理,邱國正也舉例說明。邱國正說: 『(原音)的確我們已經發掘了問題啊,我也邊跟委員舉一個很簡單一個例子,說在這營區裡面有幾個兵員的鬥毆,鬥毆以後交給這個外面一般法院以後,他最後審判結果是不予處分,因為他覺得你這個鬥毆,好像沒有造成大家公共的危害。那這個的認知不同啊,就會產生很大的差異,所以也就以後我們要強化的地方。』

另外最近立法院法制局提出報告,認為軍法案件速審速決可改依「軍審法」追訴處罰。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就強調,過去大家對於軍事審判的疑慮在於其「獨立性」、「公正性」與「程序的正當性」,未來國防部若要研擬回復軍事審判,未來應針對這些疑慮來討論。

國防部法律司司長沈世偉則回應,在這次的論壇中,很多專家都認為軍事法院應該要有功能,未來若「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通過,在行政案件上將有所發揮。至於有關各界的看法與建議,內部已經有所準備。沈世偉說:『(原音)過去軍事審判處理的是刑事案件,那是不是要回復到過去,軍事法院還要處理刑事案件,確實還是有一些學者專家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他們就是給我們的意見就說你們最好都還是要有功能,那我們現在平時沒有去處理軍事審判的時候,我們有派檢察事務官也好,我們有跟著相關的機關的聯繫也好,我們自己內部的做訓練也好,我們也有就這些部分來準備就戰時審判,有這個任務的時候我們還要有能量來做。』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則認為,軍方想恢復軍審制度,卻未取得社會共識,本次「陸海空軍懲法修正草案」中有多項條例,已經超越行政罰的罰責,未來在修法討論上更該檢村注意,避免濫權。

原始連結

更多中央廣播電臺新聞
共機距台僅5分鐘 邱國正:國軍持續情監 已妥採反制措施
審查暫停!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先公聽、再審查
「國軍求生訓練中心」提升空勤人員生存能力(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