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客語歌王黃連煜被控酒後性侵 士檢查無事證處分不起訴

黃連煜是第33屆金曲獎客語歌王。資料照。翻攝黃連煜臉書
黃連煜是第33屆金曲獎客語歌王。資料照。翻攝黃連煜臉書


去年#MeToo浪潮席捲全台時,有網友爆料,第33屆金曲獎客語歌王黃連煜在工作室,藉著酒意性侵得逞,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連煜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1名女網友在去年6月間爆料說她做了一場夢,說她做了一場夢,詳細記錄對方得過金曲歌王,還很會品酒,兩人見面都會小酌,她視他為偶像,卻沒想到竟被對方性侵得逞,「他在侵犯我後說他不是隨便會喜歡上別人的人。我不願意相信這一切,他的地位這麼高,真的會做出這種事嗎?」

文章還說,「後來我想到了房思琪,我是不是也成為了另一個房思琪呢?他承諾我會教導我許多知識,我相信了,但是代價好像必須是用身體來換,我以為我忍得住,但是我沒有,後來我不再去找他了,也忽略他的任何訊息」。並說自己從19歲開始罹患躁鬱症,男方也知情,但仍做出傷害她的事,事發後她再也無法唱歌、聽音樂、創作,每天都在活在痛苦中。事後有人前往士林地檢署對黃連煜提起妨害性自主的告訴。

對此,黃連煜透過律師表示:「該貼文帳號未具真實姓名,僅稱自己是作夢即影射黃先生對其性侵,乃屬無端指控,性侵一節絕非事實」、「有心人士假藉metoo風潮惡意中傷他人,黃先生身為假新聞議題之受害者,勢必挺身而出捍衛自身權益」。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告訴人雖主張黃連煜於2022年間利用她酒醉意識不清而乘機性交,同時違反其意願強制性交,但全案僅有告訴人單一指訴,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被告涉嫌重大,因此認為黃連煜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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