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鍘樂陞案 中信銀、中信證遭罰
為整頓國內金融秩序,金管會近來頻頻開鍘。繼嚴懲第一銀行、兆豐商銀之後,今(19)日針對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股票一案,也決定處罰委任機構中國信託銀行及中國信託證券。其中中國信託銀行除了罰鍰300萬,更必須停止辦理公開收購相關的信託業務3個月,而中國信託證券,同樣被處以停止財務規畫及諮詢顧問業務3個月。 針對此案,金管會認為,中信銀行未善盡「認識客戶程序」,且有內控制度未能有效執行等缺失,而中信證券則未嚴謹評估所提供財務顧問的服務對象,未確實確認服務對象身分,也有未落實內控制度等缺失。 此案發生後,許多投資人都抨擊中信銀行、中信證券,而中信金也特別在六大報頭版登廣告,指稱已落實各項作業規定,但仍收到金管會開罰。中信金對此回應,將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且強調已善盡認識客戶,依法無須擔保百尺竿頭付款交割的義務,且第一時間都已告知金管會。 中信金指出,當初在8月19日,沒收到百尺竿頭匯款後,第一時間就已主動向金管會陳報,也在8月23日、24日、26日三天,前往金管會與證期局討論如何督促百尺竿頭履約,以及討論該如何保障投資人權益,絕非直到8月30日後才處理。 中信金更強調,旗下子公司中信銀行、中信證券,都沒有替百尺竿頭辦理業務承銷,一切按照訂定合約行事,並無違反現行相關法令之處,對於金管會祭出的裁罰,將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此外,曾有投資人透露,電話洽詢中信銀行時,被告知樂陞公開收購將如期交割。因此,金管會向投資人呼籲,若有事證可趕快提供,查證如外界所言,等於相關公司涉有違法事證,將轉送檢調單位進一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