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秩序穩定的前提是企業要負擔社會責任
金管會近日對於金控公司的併購案有了明確的宣示,金管會特別強調,無法容許金融機構有任何擾動市場秩序的行為,不要輕忽金管會維護市場秩序的決心。金管會的宣示也間接說明,這些參與金融合併案的公司都僅關注自己的利益,而忽視了其利用公司的錢在報章雜誌與各式媒體的攻擊廣告,對股東權益的損害與對金融市場秩序的影響。當然,這些業者可以對這些擾亂市場秩序視為外部性,與其無關。若此,則表示他們對企業社會責任並不重視。
金管會即時對於這些業者的相互攻訐行為,給予嚴正的聲明,對維護金融市場的秩序是有極大幫助的。需特別注意的是,在金管會呼籲業者要重視社會大眾、客戶、員工和股東等四個利害關係人的立場之前,業者們為了要使自己的合併案可以成功,紛紛攻擊對方的公司體質不佳、股東行為有缺失或自有資金不足等。如果這些業者的說法都是真的,就表示金管會對金融市場的監理有所缺失。若非事實,則這些業者基於私利而故意將片面的資訊擴大,用以偏概全的方式來相互攻訐,則就會直接傷害四個利害關係人。例如,任何民眾去醫院做健康檢查,醫生絕不會因為你健檢報告的某一個指標有紅字,就以偏概全的診斷方式,來斷定你健康嚴重惡化,因為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擾亂市場秩序的可能原因
雖然金管會已明確宣示,但影響金融市場交易秩序的原因相當多元。第一,當市場上的廠商愈少或廠商間的資產規模差異愈大時,「市場集中度高」將使得市場的運作為少數廠商所控制,進而影響市場的交易秩序與對消費者產生不利的影響。第二,公司為了完成合併而提供片面的資訊來支持其合併的合理性,進而製造「訊息不對稱」與影響市場參與者的判斷,也是擾亂市場交易秩序的樣態。第三,參與合併的公司藉由不同通路「徵求委託書」,應可被認定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雖然不同業者間的攻擊已因金管會的聲明而停止,但是,在同一家公司中,支持與反對合併的股東也開始利用徵求委託書的方式,增加自己在股東大會上的影響力。然而,這樣的作法是否合理,不無疑問。
金控合併是否成局?正反兩方的委託書大戰正式開打。(圖:蔡明芳 攝)
徵求委託書的亂象不應視而不見
儘管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已明確表示,「我們執法態度非常明確,不要把徵求變收購。」然而,我們仍可以在許多人潮眾多之處看到參與合併公司以紀念品或禮券「變相徵求」委託書。這是因為,金管會的執法態度雖然明確,但執法的人力可能受限,這將影響執法效果。此外,雖然這些業者透過合法通路來徵求委託書,但通路業者則雇用大量人力在路口或騎樓以紀念品徵求委託書,這些受僱勞動是否有合格的認證,從未被討論過。
雖金管會執法態度明確,但在街頭仍可看到參與合併公司以紀念品或禮券「變相徵求」委託書。(圖:蔡明芳 攝)
如果業者已在董事會上落實公司治理,以多數決通過合併案,則代表這些董事已代表多數股東的意見,無需再徵求委託書。若業者仍續大量以紀念品與禮券來徵求委託書,則表示這些支持合併案董事的代表性是不夠的。會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在於,這些董事的當選除了有大股東支持外,其也是藉由徵求委託書的方式而當選。換言之,在可以徵求委託書的情況下,過去支持這些董事當選的股東與現在支持這些董事決策的股東,將可能完全不同,因此,這樣的公司治理將淪為形式,嚴重擾動金融市場的秩序,金管會必須矯正此一問題,才可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與保護投資人。
讓業者爭取減稅 才是台灣金融業無法國際化的主因
最後,當金管會或證交所讓受高度監理的金融業可以低成本的方式來進行公司治理與召開股東大會,行政院如何說服社會大眾台灣金融業者可以讓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與金融業者已多次以提高台灣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為由,要求財政部可以降低金融營業稅。然而,若金管會都是以降金融營業稅或當沖降稅來提高金融業的獲利,則台灣金融業的競爭力只會愈來愈低,這才是金融業產值佔GDP比重無法提高的主因。
作者》蔡明芳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與經濟系合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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