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鬆綁全委規範 助投信投顧業拓外資商機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為擴大國內資產管理規模,宣布修法鬆綁投信投顧業全委業務規定,未來高淨值投資法人的海外全委資產可由原國外保管機構保管,不需先找國內銀行託管再申請匯出投資,可大幅節省法人客戶作業成本,有利投信投顧業爭取外國法人理財商機。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指出,有業者反應國內上市櫃公司的海外子公司,若有投資需求,常傾向委託國內投信投顧業者代操。但現行規定海外法人機構欲委託國內業者代操,需先找到符合條件的國銀擔任保管行,並將資產移回台灣再申請匯出海外投資,流程相當繁瑣。

為協助擴大投信投顧業者承作國內外機構法人資金全委業務規模,金管會對此完成管理辦法修正,未來高淨值投資法人若已有固定往來的海外保管機構,海外全委資產可繼續由國外保管機構保管,不必先找國內銀行匯回再申請匯出,節省匯入匯出的作業成本。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1年10月底,投信投顧業全委有效契約總額達2兆784億元,以投資型保單占51.12%最高、政府機關所屬基金25.2%居次,本國法人21.68%。而外國法人僅173億元,仍具明顯拓展空間,鬆綁預期將有利投信投顧業爭取外國法人全委業務。

此外,金管會同時明定投信投顧業、信託業及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業務人員及受僱人辦理或兼營全委業務,在運用委託投資資產或信託財產買賣證券及相關商品時,不可為自己或他人利益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