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防疫保單 理賠有四原則

【時報-台北電】新冠肺炎疫情全球爆發已逾一年,六大壽險公司陸續擴大對新冠肺炎的理賠範圍,共通四大原則,一即新冠肺炎不列入健康險除外責任,即一律理賠;二是入住負壓隔離病房視同加護病房,多有加倍理賠;三是今年的新解釋,即因醫療量能不足,確診後入住檢疫所或防疫旅館亦視同住院;四是因無法住院的門診治療,亦給付住院保險金。

但各家還有各自不同的擴大理賠項目,如投保醫療險對法定傳染病,免30天等待期,馬上投保馬上有保障的,有國泰人壽、南山人壽與台灣人壽,新光人壽是部分保單有註明免等待期。而新冠肺炎可能需要插管治療,有特別強調視同氣切手術理賠的,有富邦人壽、南山人壽與中國人壽。

國壽則強調,若因確診新冠肺炎,在大陸或其他海外地區進行治療,相關費用收據、診斷書等文件「免認證」,以發揮醫療保障功能。

六大壽險公司從去年3月新冠肺炎爆發至今,亦已有保戶申請理賠,國壽即已理賠染疫保戶約1,201萬元,其中有三位為不幸染疫身故,身故金339萬元,另有63位申請醫療險理賠,金額共862萬元。且國壽挺醫護,若染疫的醫護人員同時是國壽個險保戶,即提供5萬元慰問金,縱使染疫醫護非保戶,亦提供2萬元慰問金。

富邦人壽則表示,到5月底,其入住負壓隔離病房保戶,已累計給付68件,共424.4萬元,插管治療一件共1.1萬元。確診關懷慰問金累計79名保戶、及七名醫護/防疫人員申請慰問金金額累計73.4萬元。

台壽則表示,已有30件理賠案,中壽則有一件給付11萬元。(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