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出入金限額達成共識 將發函給證期局!看臺灣 VASP 公會籌備小組最新 3 大決議

(示意圖/圖片取自unsplash)

自經濟部預告將增訂「虛擬通貨」業別以來,臺灣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公會籌備小組(Taiwan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 Preparatory Office)便透過宣告正式成立、如火如荼地舉辦例會等方式,積極進行公會架構的討論。(看詳細報導)

本週臺灣 VASP 公會籌備小組的例行會議來到第七週,《幣特財經》帶你快速看懂近兩週討論的 3 大重點決議:

將會員分為三大類

近兩週的例會決議,將參照金管會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中的兩項規定制定規範,分別是:

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 指派管理層級人員擔任專責人員,負責協調監督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事宜。

第 15 條第 3 項 第一項第二款專責人員應於充任後三個月內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本事業並應訂定相關控管機制,以確保符合規定:

一、曾擔任依法令規定設置之專責法令遵循人員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人員三年以上者。

二、參加本會認定機構所舉辦二十四小時以上課程,並經考試及格且取得結業證書者。

三、取得國際或本會認定機構舉辦之國內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證照者。

籌備小組參考上述兩項規定,再根據以下 8 項申請條件,將會員分為「第一類會員」、「第二類會員」與「第三類會員」 共 3 類:

  1. 已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

  2. 未違反金管會之九大指導原則

  3. 實際獨立營運線上平台 1 年以上

  4. 擁有錢包託管機制

  5. 提交第三方資安與滲透測試報告

  6. 內部法遵團隊至少 3 人以上

  7. 擁有實體辦公室、地址與聯絡人

  8. 擁有銀行出入金與法幣信託

風控工作小組將發函證期局,提供出入金之控管限額

籌備小組風控工作小組已針對出入金限額達成共識,並由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MaiCoin)營運長陳明惠,及資深法務暨法令遵循經理何冠霖和證期局和銀行局初步討論,獲得正向回覆與建議。

下一步預定擬定函文初稿,經籌備小組確認後,發函給證期局,副本銀行局、檢查局、銀行公會,藉此以具體之方案彰顯虛擬資產業者已有適當的控管制度,因此無需限定虛擬資產業者的客戶,僅能使用同一信託銀行的銀行帳戶,才得進行法幣之出入金。

將發函予 VASP 業者,並協調其與籌備小組之會議

在第七次例會中,籌備小組召集人提出函文草稿,經法務工作小組確認後,將正式發函予 VASP 業者,邀請業者共同遞件。

法務工作小組也將彙整進章程草案,以利與 VASP 業者溝通。近期也將協調時間,安排籌備小組總顧問前行政院政務委員、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共同創辦人、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臺灣三大加密貨幣交易所、籌備小組召集人XREX 交易所共同創辦人暨營收長蕭滙宗與 VASP 業者開會。

【本文作者張詠晴/幣特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