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指示教育處邀法官為偏鄉青少年講解法律常識
苗栗縣政府十九日上午召開一一三年第四十三次縣務會議,通過修正苗栗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將檢舉獎金比例上限由10%提高至50%,並增訂檢舉獎金發給基準表,另外,縣長鍾東錦指示教育處以辦法動方式邀請少年法庭法官等為大湖、泰安、獅潭等偏鄉青少年講解法律常識,以免誤入岐途。
縣長鍾東錦指出,他與教育處、法院院長、少年及家事法庭法官、縣警局長等人參訪通霄福興武術國中小學、頭份建國國中慈暉分校時,法官私下告訴他獅潭鄉的孩子涉及當好幾宗詐騙案的車手,後果很嚴重。
鍾東錦指出,大湖、泰安、獅潭等偏鄉地區隔代教養情形比較多,希望教育處邀請少年法庭法官、檢察官、縣警少年隊人員等上課,並請鄉鎮公所以辦活動方式邀集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的學生參加,每二個月舉辦一次,由熟知法律人士講解法律常識,並透過遊戲方式引導他們,讓小孩子知道一旦跳進去,恐怕一輩子就完蛋了,讓他們長大都成為社會的貢獻者,而非破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