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鏡爆頭條】5月以婚姻失去自我提告離婚 張清芳法院調解拿16億贍養費

歌手張清芳與投資教父宋學仁的15年婚姻日前終結,本刊掌握權威消息,兩人並非協議離婚,而是由張清芳主動告進台北地方法院,在法官面前調解離婚,而她要離婚的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張清芳提告後,與宋學仁在6月初的某日一同到台北地方法院新店家事法庭,在法官調解下,達成離婚及分配財產共識,張清芳共可分得宋學仁約16億元財產,包括13億元現金及股票,另外一棟價值3億元豪宅。 鏡週刊影音組出品


相關新聞


【獨家】【張清芳分走十六億1】法院祕傳張清芳、宋學仁 離婚真實理由曝光

【張清芳分走十六億2】張清芳快刀斬亂麻 花5百換16億贍養費

國會助理涉入立委衝突 游錫堃:移送警方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陳菊聲東擊西離開立法院 藍綠立委互嗆「媽寶」滿天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