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脫身 送檢調等於封存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針對鏡電視疑雲案,立法院在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下終於成立「調閱專案小組」,27日通過的小組運作要點決定擴大調閱範圍,讓外界高度期待鏡電視的申設「秘辛」可以公諸於世。

然而,面對藍白來勢洶洶的調查行動,民進黨政府挾執政優勢仍有對策可應付。從以往立院查弊案的調查情況,可歸納出民進黨的四大脫身步驟是:一、在立院利用議事規則,或純粹無理取鬧,拖延在野黨的調閱節奏。

二、儘管藍白把調閱及調查的範圍擴及行政院不同機構,甚至要求追溯至鏡電視申設時的行政院長蘇貞昌,但蘇貞昌或相關主管官員若虛應故事甚至相應不理,調閱小組很可能會無以為繼。

520之後,蔡政府的官員得下台走人,屆時就變成「冤有頭、 債無主」,所以鏡電視調閱小組一定要把握時間,儘可能在520之前完成必要的調查進度。

三、被調查單位將相關資料、事證送交檢調,再祭出「偵查不公開」這個百搭理由,堂而皇之拒絕提供立院調查小組任何資料,讓藍白立委沒東西可看可查。

四、相關案情送檢調後就束之高閣,要不然就以龜速進行,沒有進度,外界只能乾著急。

金門陸船翻覆事件在案件移送檢調後,面對在野黨立委要求說明過程或疑點,相關官員都推說偵查不公開,以至於案情難以在第一時間公開,檢調的調查進度外界也完全不得而知,引起陸方不滿,甚至嚴重傷害兩岸關係。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嫌接受性招待一案,監察院彈劾不成立的理由之一就是「南檢還在調查中,無法提供電話譯文等相關資料」,問題是此案在南檢已進行了超過1年,難道南檢永遠不結案,陳宗彥就永遠沒事了?

「送檢調」這招,民進黨已用上了癮,也越來越得心應手。細究之下不難發現,這種做法已形同變相的「封存」,因為外界完全無法得到相關資料,連立法院、監察院都沒轍!

事實上,蔡政府刻意擴大甚至扭曲了「偵查不公開」的規範。在司法獨立下,立院確實不能要求檢調機關提供偵查中案件的事證,然而,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的人員,「是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而前述「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是指在偵查程序中擔任訴訟行為者。

換言之,行政機構非直接從事訴訟工作的人員當然可以提供資訊,這一點立院鏡電視調閱小組一定要堅持,不要讓行政機關藉此打混、逃避。如果鏡電視取得證照的背後真有「影武者」,在野黨一定要全力揪出,還給台灣媒體一個不受政治干預的公平競爭環境!(作者為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