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飯碗超血汗? 公務員自稱"加班180小時"掀熱議
財經中心/唐詩晴、談駿豪 台北報導
公職鐵飯碗,薪水穩定、福利好,過去不少人搶著捧,但現在似乎也沒這麼好,有公職人員匿名爆料,說自己一個月加班了110小時,甚至180小時,快撐不下去,考慮重考或轉私人企業,馬上在網路引發討論,還有人質疑真假。
眼神專注,仔細答題,每到國營事業招考,考生可說是搶破頭,但卻有人,好不容易擠入夢想窄門,卻想從裡面,再跳出來。
民視記者唐詩晴:「台灣曾被封為過勞之島,去年平均每人每月總工時達167.3小時,不過卻有公務人員匿名表示,他光是一個月的加班時數,就快要180個小時。」
民眾一聽,直言就是血汗勞工,認為換部門應該會好一點,應該不是每個部門都這麼累,也有人說這個加班時數有點誇張,認為加班時數的產業,應該是貿易或是金融業。
真的是夢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嗎?當事人在Dcard發文指出,自己每個月都必須加班110小時,甚至180小時,報加班,還不能超過規定時數,讓他真的快撐不住了,貼文一出,馬上有人說,這樣平均一天加班四小時很血汗,但也有人質疑,這樣是停休再停休,可能嗎?
銓敘部法規司長雷諶解釋,加班超過60小時、80小時,他能夠領到的加班費,在一般情況之下大概是20小時,不過比如說多加了60小時的話,那個60小時就是補休,在兩年之內你都可以去補休,補休的話比如說你有超過8個小時,你就可以補休一天,8小時折算一天,所以有補休,在兩年之內,沒有辦法補休完畢的話,是可以用換成加班費,或者再透過續獎辦法補償。
但雷諶也說,地方制度法對於直轄市縣市的員額也有上限,現在各機關的業務都是越來越增加,但是員額部分確實受到上限的限制,確實各機關普遍反映說,同仁都比較辛苦,至於加班費,就牽涉到政府總經費預算的支出,編列上也比較不足,確實這部分不好解決,目前朝呼籲機關首長或是各級主管,重新檢視工作分配、進行簡化來調整,避免集中在特定職員,造成業務過量。
若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員每日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若是工作性質特殊,要搶救重大災難,也以一天不超過6小時,單月不超過80小時為限,而單月可申報加班費的時數,以20小時為限,夾在經費有限、員額不足的窘境下,銓敘部也呼籲各機關主管,妥善分配職務,減少基層負擔。
原文出處:鐵飯碗其實超血汗? 公務員PO文「加班180小時」掀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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