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土地避違法 苗縣水保團教你

中國時報【巫靜婷╱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為協助民眾了解水土保持相關規定,安排近百位專業技師與專家學者輪值縣府及鄉公所,免費提供水土保持法規諮詢、協填簡易申請書、技術指導等。透過駐點諮詢,方便偏遠鄉鎮民眾解決疑問,避免不諳法令而受罰。 保育山川人人有責,依據《水土保持法》規範,標高在100公尺以上,或未滿100公尺,平均坡度在5%以上的山坡地,開發整地前須依法向縣市政府申請簡易水土保持,違反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苗栗縣有山城之稱,山坡地面積占全縣8成,水利處水保科指出,民眾違法除了不熟悉法令,不知需事先申請外,也有民眾認為申請手續繁雜,持僥倖心態以為開發過程不會被發現而便宜行事,另外有申請卻未依計畫執行也是常見的開罰案例。 避免民眾違法,苗栗縣自2005年5月成立水土保持團,分為兩大編組「諮詢組」及「技術組」提供服務,內容包含水土保持法規諮詢、協填簡易申報書、申請水土保持計畫程序、繪製簡易施工圖說等。技術組提供現勘技術輔導、指導水保設施檢查、處理與維護。 水保科表示,服務團派員於每周二、四上午9點至12點駐點於縣府水利處水土保持科,隔周三同時間駐點於大湖及三灣鄉公所,另在水利處官網提供「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及範例」,服務不便親至現場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