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第1槍的竟是「這選區」!她「涉犯公投法」遭告發 宅神:是5年以下徒刑

記者陳冠萍/綜合報導

國、民2黨為公投爭議互鬥不斷,顏寬恒更到台中地方檢察署告發林靜儀,表示林靜儀涉嫌違反《公民投票法第35條》、《刑法第211條》、《刑法第216條》。宅神朱學恒也表示,民進黨的作法涉犯公投法第35條,人人可以告發,卻沒想到開第一槍的,竟然會是台中這個選區。

顏寬恒日前告發林靜儀,表示林靜儀身為立法委員,更為執業醫師,其學、經歷自當豐富,但他竟罔顧其自身學識素養,不思以正當管道向選民尋求支持,意圖操控選舉結果,假借中選會名義而偽造、竄改公投主文並於台中市區懸掛廣告之方式,即以「禁止美豬進口」等錯誤資訊,向公眾廣為宣傳,促使選民於接收此種錯誤資訊下,而做出非其選擇之投票,以足生損害於公眾。

此告發狀中指出,林靜儀已經涉嫌違反《公民投票法第35條》、《刑法第211條》、《刑法第216條》。

宅神朱學恒於臉書寫下,民進黨在公投方面,現在就是什麼法律都不管了,連總統蔡英文的臉書上,都寫著不要支持三接停建公投案,全國所有的綠營民代都跟著講這是反美豬公投,難道就只能眼睜睜看著民進黨違法撒謊嗎?

朱學恒指出,其實不是這樣的,國民黨可以選擇告發,因為民進黨這樣的作法,已經是涉嫌犯了公投法第35條,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行,人人可以告發,他也坦言:「沒想到開第一槍的竟然是台中第二選區!」

朱學恒強調,國民黨「有點種的人」在看到一張宣傳單,就應該告發一張,看全台灣各選區可以告發多少張!人比不過別人,錢比不過別人,如果連勇氣都比不過,那怎麼可能贏?

根據《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指出,犯《公民投票法第35條》是指,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為公民投票案之提案、撤回提案、連署或投票,或使他人為公民投票案之提案、撤回提案、連署或投票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1條》是,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6條》是,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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