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起步沒禮讓肇事 開罰至少600元
開車起步沒打方向燈,也沒注意後方來車,造成機車騎士在地上翻滾「犛田」,汽車駕駛就得負起肇事責任,開罰至少600元。
駕駛路邊停車,才剛起步沒多久,車速並不快,忽然間,左側快車道出現了一台機車,當場擦撞,一對情侶檔彈飛了15公尺遠,重摔在地上翻滾了二、三圈。汽車剛起步就跟機車擦撞,警方說,肇事責任一查,汽車駕駛得負最大責任。
三民一交通分隊長黃偉賓:「起始前就要打方向燈,如果沒有禮讓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的話,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的罰鍰。」
汽車駕駛:「開車前會看後視鏡有沒有來車,然後就是看(前方)是紅燈還是綠燈,要特別注意機車方經過。」
真是驚險一瞬間!尤其機車騎士,即使騎在慢車道,也得小心路邊停車,駕駛突然殺出車道,狀況百出。
機車騎士:「要用餘光(注意),如果沒打方向燈出來的話,真的是無法避免。」
機車騎士:「或者是(方向燈)打左邊轉右邊。」
像是這對情侶檔,被汽車這麼一撞,後座的林姓女子肋骨骨裂,至少得休養2個月,就因為汽車起步,沒禮讓行進中的車輛,還是得吃罰單。(民視新聞黃美慧、呂鎌顯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