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心跳法案》,那些沒人告訴你的事──支持或反對前,請先嘗試聆聽

作者:Dr.Phoebe/小牙醫的觀察站

這陣子,我臉書塗鴉牆上忽然湧入一拖拉庫有關於「台版心跳法案」的貼文,要效法美國前幾個月前在不少保守州所通過的《心跳法案》,讓墮胎的過程更加嚴謹。雖說網路輿論近乎一面倒的罵聲連連,但是這個議題在美國國內卻是支持和反對的兩方各半──根據統計,無論是 Pro-life(反對墮胎)還是 Pro-choice(支持墮胎)都各有 48% 的美國人民支持。

什麼是《心跳法案》?

在進一步討論這個議題前,先來說明一下《心跳法案》的背景:根據美國最高法院「Roe vs. Wade」(同時也是墮胎合法化的關鍵法令)中,允許在 24 周以內墮胎,大部分的醫生則會選擇抓個兩周的時間,約 22 周以內來墮胎。之所以會有 24 周這個決定,是因為醫師認定 24 周,是寶寶可以在體外生存下來(因著醫學的進步,這個週數也在近年來提前到 22 周),形成獨立的生命。《心跳法案》則是將這個時間點提前到 8 周左右,除非胎兒或母體有醫學上的問題,不然不能合法墮胎(要不然就要去美國其他州進行手術)。

在胎兒形成的時候,對於「生命何時開始?」這個問題一直有著許多不同的意見,隨著醫學的進步,懷孕 6 周內就可以驗得到心跳。對於美國保守派來說,生命的形成,在受精卵形成時;但是對於美國自由派來說,生命能在母體之外生存,才算是獨立的生命個體必須被保護。

不同的醫學工具也在不同時間診測出心跳,有些甚至到懷孕 12 周以後,也就是說,這法案名義上是提前合法墮胎的時間,實際上則是變相的禁止除了生理疾病以外的理由墮胎(包括女性被強暴或亂倫的情況下)。

(順道一提,醫學上在計算胎兒週期的時候,並不是以受精之後開始計算,而是以女生上一次生理期來報到的時機。也就是說,大部分女生在發現生理期沒來,拿起驗孕棒在家驗到的時候,通常是行房兩個禮拜以後,但實際上,卻被定位為懷孕 4 個禮拜。)

從數據反思爭議本質

基於好奇心,我查了美國相關過去歷年來的墮胎相關數字。根據與 Planned Parenthood 合作的 Guttmatcher Institute 官方的資料顯示,因著胎兒或母體有醫學問題而墮胎的案例只佔 7%、僅有不到 0.5% 的女性是因著強暴(亂倫的原因則占不到 1%)的因素而選擇墮胎;至於墮胎的主要原因,則包括「還沒準備好」、「沒辦法負擔有孩子的生活」、「已經生夠了不敢再生」等理由選擇墮胎。

大部分的墮胎者,也不是我們刻板印象中的未成年女性,反之,根據 CDC 的數據顯示,20 歲以下的墮胎者只佔不到 10%,有高達 58% 的墮胎者都來自於 20-29 歲之間。但是 90% 以上的女人都選擇在懷孕的第一周期(也就是前 3 個月)進行墮胎手術。

而在美國,大約有 42% 的女性都在無預警之下懷孕,其中又有一半左右的女性在懷孕以後選擇墮胎,也就是說美國目前的墮胎比例大約占四分之一。會拖到第一周期以後才去墮胎的女性算是少數,其中原因包括胎兒被檢測出身體有問題、可能危害母體、又或者是因為花太多時間在與美國的保險公司周旋。

反墮胎人士認定還在母腹中的嬰兒也該被賦予一定的權利,因為那畢竟是一條生命,而挺墮胎人士則認定母親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有思想、有決定、有為難,最終應該有是否該自己身體停止懷孕的權利。Pro Life vs. Pro Choice 其實不單只是討論若胎兒或母親身體有問題、若是有亂倫或強暴的結果,畢竟根據數字顯示,那只是少數中的極少數。我認為兩方真正探討的,是還未出世的嬰孩是否該被「強制保護生下來」的權益?畢竟憑良心講,這些未出世就先離開的嬰孩,既沒聲音更沒選票,也沒有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辛酸故事,如果不是因為亂倫、生理疾病、或強暴的原因終止懷孕,那麼是否該讓他們有被保護並被出生的機會?

撰寫本文、舉出這些數據,並非要支持或反對任何一方;而是要強調:許多人──無論立場,在討論這個議題之前,往往「意識形態先行」,並未閱讀過充分的數據和資料、釐清討論的問題,以及相反立場的論據,而只是重複一些未經自己核實、消化與反芻的「同溫層論點」攻擊反方立場。這樣的爭論很容易流於情緒性的叫罵,而非真正有意義的討論,同樣關心社會,卻因為無法理性討論而加深了彼此的分化,殊為可惜。

上帝不屬於任何黨派

寫到這裡,我想以一個基督徒的身分,特別針對相關爭論中「基督教與保守黨」的關聯性說明一下:許多人通常會把上帝跟美國激進保守派口中的政治人物畫上等號(我絕對沒有在說本來挺墮胎後來變成反墮胎的川普總統),但是身為一個基督徒,我所認識的上帝,既不屬於保守的共和黨陣營,也不屬於開放的民主黨陣營。

耶穌在世界上的時候,花最多時間和不受重視的市井小民在一起,有娼妓、有小偷、有叛國賊。但是祂的心總是愛那些在社會上被瞧不起,且無處發聲的弱勢。祂來是愛著所有的人,尤其是不可愛、犯錯、感到羞愧的人們,祂用憐憫的心腸全心擁抱且接納,並且給予醫治、扶持、關心、鼓勵。

沒有一個女性在生下來就期望自己有一天有機會墮胎,大部分的女性在必須做出這個決定的時候(無論是甚麼理由),都經過掙扎甚至是痛苦。憑良心說,無論是美國還是台灣,就算女權自主性喊得再大聲,大部分的人對於包容且接受必須墮胎的女性,還是有一定的批判且貶低的成分存在。我所認識的耶穌,和她們站在一起,陪她們流淚度過,然後幫助她們站起來繼續走下去。

但是,《聖經》上同時也說,每個生命都是上帝親手所造,都是獨一無二。我也必須憑良心說,大部分的政治人物並不愛碰這一塊,因為這些未出世的寶寶既沒選票也沒聲音,誰想蹚這渾水?但是耶穌會和這些未出世、沒有聲音的寶寶站在一起,並且鼓勵著我們用適當的方式、該有的規範,來保護這些未出世的寶寶的心跳和生命。

身為一名經歷過流產的母親,我曾經失去過一個 6 周都不到的胎兒,但對我來說,那感覺不只是一個單單胚胎的流失,更是一個生命的逝去。一年之後,當我在 6 周時聽到我兒子的心跳,我的眼淚奪眶而出,在我看來,無論 22 周還是 8 周的生命,都是生命,都得來不易,且珍貴異常。

鑒此,我認為任何一方將宗教當作武器,以上帝之名片面的引用、詮釋《聖經》,都是有失公允的作法。

每每聊到墮胎這一塊敏感的議題,大部分的人都喜愛化身正義使者,並且將另一方的聲音妖魔化。但是在努力捍衛(不論是母親還是胎兒的)權利之餘,或許我們更多需要的,是放下成見,真心聆聽。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 關於《心跳法案》,那些沒人告訴你的事──支持或反對前,請先嘗試聆聽》,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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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我是 Dr. Phoebe,從台灣小學畢業就背著行囊到美國當起小留學生,開始像候鳥一樣的飄泊飛行。大學畢業於 UCLA 分子生物系,研究所畢業於 NYU 牙醫系,曾工作生活於紐約和舊金山,目前在洛杉機執業的小牙醫師。熱愛牙醫的工作,尤其傾聽病患訴說千奇百怪的真實故事。同時熱愛到處旅行,因而愛上寫作,成為兼職旅遊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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