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洗錢OBU成新重點 金管會要求重審客戶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為強化洗錢防制,金管會把目標轉向OBU(國際金融業務分公司)。金管會今(2017)年修正「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規定國銀必須於今年底前,重新審查OBU客戶身分,確認客戶洗錢及資恐風險等級。而金管會也明確指示,國銀是否有確實清查客戶,將列為明(2018)年的金檢重點。

台灣將參加2018年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為取得好的結果,金管會日前要求國銀積極全面清查為數15萬戶的OBU客戶身分,顯示國內防治洗錢的作為。若清查後屬於身分不明者,銀行可以考量其風險程度而關戶;若已確認身分,但發現風險程度高、交易有異常,也有權利採取降低風險的措施,包括關戶等動作。

其中,審查法人客戶時,必須要求公司提供「6個月內簽發的董事職權證明書」,證明公司有「召開董事會」紀錄,也要提供「6個月內簽發或於效期內的存續證明」,證明公司是存在的,避免空殼公司、幽靈公司的弊端。

金管會表示,未來將開始派員實地訪查國銀OBU,確認是否針對既有客戶重新辦理客戶身分驗證。如果準備資料來不及,國銀可以給客戶寬限期,而明年的檢查重點,就是OBU客戶身分的清查,業者應提早做好準備。

此外,目前最新的洗錢防制法,還將「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的事業」納入洗錢防制適用對象,金管會也會是擔任租賃事業的洗錢防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此後續將訂定租賃事業的防制洗錢規範。

為強化國內金融機構洗錢防制機制,金管會今年上半年共舉辦345場次的教育訓練,參與人員約1.8萬人。同時也修訂相關法規,以及加強宣導活動,於旗下各局的網站,提供問答集、宣導影片、文宣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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