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吳秉叡撤案 許宇甄下周加提選罷法修正案要求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許宇甄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許宇甄辦公室提供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明於立院內政委員會闖關,藍白陣營都將對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加嚴連署制度修法版本提出修正動議。但因吳揚言撤案,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已研擬跟進提案,預計下周送院會逕付二讀,作為修正動議依據。

吳秉叡修法版本指出,為避免他人冒用個人資料,罷免案提案連署除應填身分證字號外,還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且主張,若有假冒提議、連署罷免案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

許宇甄版跟進提案則更主張,發動罷免民選公職人員提案連署時,應比照正副總統選罷法規定,要求連署人附上清晰的身分證影本,若有未付身分證影本或附上的身分證影本不清晰時,該分連署書應予剔除。

此外,許宇甄版提案也與吳秉叡版依樣要求,若有假冒提議、連署罷免案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避免假冒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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