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森林火災 林業保育署花蓮分署加強演練
每年10月至隔年4月,是臺灣森林火災好發的季節,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轄管玉里工作站,辦理二次國家森林救火隊及緊急應變指揮系統(ICS)實地操演,透過實際操作加深記憶,提高動員救災的執行效率與安全性,隨時待命執行任務。
玉里工作站為花蓮分署轄內管理林地面積最大的工作站,轄區內地形複雜,為能即時動員人力機具等前往處理應變可能發生的災害,定期盤點並保養各式裝備,同時,也安排各種模擬救災演練,務求熟練機具操作技術。
花蓮分署提醒民眾,進入山林「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等,以免引發林火。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放火燒毀他人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