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檢及陪產假怎麼請?
陪產檢及陪產假是懷孕勞工妊娠期間,配偶可以請的假別之一,那麼陪產檢及陪產假的規定是什麼呢?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孕婦的老公,可以請陪產檢及陪產假共7天;同性婚姻關係中,只要其中一位有懷孕的事實,另一位亦可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請假的方式,可選擇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雇主不得拒絕,且期間應照常支付「全薪」,並不得影響勞工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處分。
請留意,勞工請陪產檢及陪產假時,雖可自行決定7天額度要怎麼分配在陪產檢、陪產,但須符合各自時間規定:
陪產檢:配偶妊娠期間。
陪產:配偶分娩當日及前後合計15天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