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再發文 公布與柯文哲「10年收入總額」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太太陳佩琪兩度以證人身分被檢方約談。她今天(10日)再次於臉書發文,公布從104年至112年間她與柯文哲的收入總額,並強調這是每年報稅留下憑據所抄錄下來。

京華城案查金流  陳佩琪到廉政署作證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7日上午以證人身分通知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前左)到廉政署作 證。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攝  113年11月7日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太太陳佩琪(前左)兩度以證人身分被檢方約談。(中央社資料照)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自今年8月底起陸續發動數波搜索約談,已聲押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人獲准。目前共20多人列為被告,陳佩琪日前兩度以證人身分被約談。

陳佩琪昨天才透過臉書為柯文哲抱屈,說最近她整理柯文哲的桌子,發現一張幕僚給柯文哲的單子,上面記錄柯文哲當台北市長八年,市長特支費約新台幣700萬到800萬元,全部都給員工當績效獎金用。陳佩琪表示,把柯文哲說成一個見錢眼開、收受賄賂的貪污犯,什麼錢都要拿,根本是在羞辱毀滅,「我不服,我抗議」;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永不散。

陳佩琪今天再次透過臉書發文,轉發今年9月12日她舉行記者會所講的內容,陳佩琪表示,當天她是說明民國108年到112年這5年,她所有可運用的現金,也是她這5年間存款的來源。

陳佩琪在貼文留言處公布的收入總額。(圖/陳佩琪臉書)
陳佩琪在貼文留言處公布的收入總額。(圖/陳佩琪臉書)

陳佩琪說「附上一張這10年來我們夫妻的收入總額」,是每年報稅留下的憑據所抄錄下來,當天記者會時尚未收集完全,今天一併公布。根據陳佩琪公布的收入總額分別為「104年735.2963、105年751.5865、106年629.0905、107年772.3163、108年697.9943、109年655.5667、110年703.6252、111年909.7749、112年542.3236」,她特別標註單位為萬元。

陳佩琪解釋,7日當天的約談約在中午12時結束,「檢察官問我有沒想要再說的,我說有,我有話要說,他還問我要列入筆錄嗎?我說想,我要列入,他也答應了,說要幫我寫入,於是有了昨天臉書上前半段我寫的那些話。」

編輯:秦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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